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李愿北京報道
8月23日,河南省地方金融監督管理局發布《關于冒用小額貸款公司名義開展互聯網小額貸款業務的風險提示》稱,近日,該局在日常監管中發現,一些組織和個人冒用河南省小額貸款公司名義通過第三方應用程序(APP)開展互聯網小額貸款業務,以及外省市小額貸款公司通過第三方公司在河南省開展線下小額貸款業務。
“上述行為均未取得屬地地方金融監管部門許可和獲得相關業務資質。”河南省地方金融監督管理局表示,并進行了三點風險提示:
一是,截至目前,河南省未批準轄內小額貸款公司開展網絡小額貸款業務,也未批準外省市小額貸款公司在河南省開展線下小額貸款業務。
二是,請廣大金融消費者務必提高警惕,注意查驗相關機構經營資質,選擇正規機構、正規渠道獲取金融服務,防范非法金融活動侵害。
三是,遇到非法金融活動,應及時向當地金融監管部門舉報;遭受損失的,可以通過法律手段維護自身合法權益;涉嫌違法犯罪的,應及時向當地***機關報案。
河南省地方金融監督管理局作出上述說明的依據是《關于印發小額貸款公司網絡小額貸款業務風險專項整治實施辦法的通知》(網貸整治辦函〔2017〕56號)和《關于加強小額貸款公司監督管理的通知》(銀保監辦發〔2020〕86號)。
《關于印發小額貸款公司網絡小額貸款業務風險專項整治實施辦法的通知》為P2P網絡借貸風險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發布于2017年12月。該文件表示,本次專項整治主要排查小額貸款公司利用互聯網開展小額貸款業務的合法合規性,打擊無網絡小額貸款經營資質甚至無放貸資質卻經營網絡小額貸款的機構。
《關于加強小額貸款公司監督管理的通知》發布于2020年9月,文件規定,小額貸款公司原則上應當在公司住所所屬縣級行政區域內開展業務。對于經營管理較好、風控能力較強、監管評價良好的小額貸款公司,經地方金融監管部門同意,可以放寬經營區域限制,但不得超出公司住所所屬省級行政區域。即,本省小額貸款公司在外省市開展業務或者外省小額貸款公司在本省開展業務均不符合規定。
同時,該文件還規定,地方金融監管部門應當按照現有規定,暫停新增小額貸款公司從事網絡小額貸款業務及其他跨省(自治區、直轄市)業務。
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注意到,2020年11月,央行、銀保監會還曾就《網絡小額貸款業務管理暫行辦法(征求意見稿)》公開征求意見,文件顯示,小額貸款公司經營網絡小額貸款業務,應當經監督管理部門依法批準。滿足注冊資本不低于人民幣10億元,且為一次性實繳貨幣資本;有符合本辦法規定的營業場所、互聯網平臺、業務系統及技術能力等條件。不過,截至目前,該文件未正式發布。
今年4月1日,河南省地方金融監督管理局網站發布的小額貸款公司監管名錄顯示,截至今年3月末,河南省有254家小額貸款公司。4月以來,河南省地方金融監督管理局取消多家小額貸款公司取消試點資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