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關于停車一月900很多朋友都還不太明白,不知道是什么意思,那么今天我就來為大家分享一下關于停車一月要怠速多長才能充滿電的相關知識,文章篇幅可能較長,還望大家耐心閱讀,希望本篇文章對各位有所幫助!
各地小區的月停車費從幾十元到幾百元不等。
小區的停車費分為停泊服務費與場地租金費用,物價局只針對停泊服務費進行定價規范,而場地租金費要詢問房產局該小區停車區域的土地產權,一般是開發商來進行定價,是商業性質,因此物價局不對此定價。
房管部門要求,社區物業服務收費機構要將收費表、收費清單以公示欄、公示牌等形式在社區公示。并且每半年至少公布一次物業費收支情況。如居民對收支情況提出質詢,應當及時答復。
業主若認為遇到停車費價格欺詐問題,可以撥打物價局咨詢投訴熱線12358進行舉報。
一般小區停車收費標準。一般小區按每月每車計算是600元左右。臨時停靠車輛,有的單位是不收錢的。但有的小區按每每小時兩元收費。可以這么說,每個小區的收費標準是不一樣的。
小區成立20多年,停車費一直沒變。如今物價上漲,想漲停車費容易嗎?近日,位于天河區黃埔大道中樂雅苑小區居民向“微社區e家通新員村”報料稱,該小區物業公司在沒有溝通的前提下調整停車費,導致居民意見很大。對此,律師認為,住宅停車場收費要與車位產權人協商制定。即使車位產權不屬于全體業主,也不應該隨意定價,應由雙方議價,相關行政部門進行監督。
小區停車費翻一番
樂雅苑小區共有224戶,是個樓齡超過20年的老舊小區。小區有64個地下車位,由產權方授權物管處對外出租管理;地上沒有劃分車位,只為便于臨時停放,屬公共使用。據樂雅苑管理處介紹,地下車位已全部銷售完畢,大部分產權屬該管理處上級公司,小部分屬***單位。
11月25日,小區管理處張貼一份《關于調整停車收費標準的公告》稱,由于多年來樂雅苑一直按20年前的標準收費,受物價上漲、勞動力成本上漲等影響,物管公司無法承擔經營成本,同時將更換新停車道閘系統,因此需調整停車收費標準。
該《公告》表示,具體調整為:取消原有月保,全部改成臨保;臨保標準是,業主車輛5元/小時,12小時15元,24小時30元;非業主車輛及業主第二輛車起,8元/小時,12小時30元,24小時60元;同時業主車輛實行預存1000元扣繳方式,不設人工收費。也就是說,業主車輛從原來的每月400元月保,一下漲至每月900元。
這消息在小區內“炸了鍋”。業主劉先生認為,管理處計劃在12月25日實施新的收費標準之前,從未征詢業主意見,業主們把情況反映到員村街二橫路社區居委會,希望協調解決。
相關部門調解暫緩調價
12月7日,樂雅苑小區業主代表與管理處召開協調會,員村工商所、員村街二橫路社區居委會等部門參加調解。小區管理處作出讓步,從原方案的每月900元降至550元,每小時5元降至3元,12小時15元降至9元,但未得到小區業主一致同意。
樂雅苑管理處相關負責人表示,地下車位雖然已經售罄,但產權不屬于業主,因此在調價方案公布前并未與業主協商。如今因為居民意見較大,經相關部門調解,停車費調價方案暫緩。
微社區e家通記者記者盧舒曼
律師點評
小區車位經營者不能隨意調價
廣東南方福瑞德律師事務所律師張重桂指出,目前廣州市住宅停車場收費不再實行***指導價,可依照市場規律定價,這不表明小區車位經營者就可以隨意調價。
根據2018年10月1日實施的《廣州市停車場條例》規定,住宅停車場收費價格要通過車位產權人協商制定。目前停車位產權關系有兩種:一種權屬開發商,產權方單方面進行漲價,應當與業主共同協商;另一種權屬業主共同共有,應該由全體業主協商決定價格,而非物業管理公司單方面漲價。
他表示,未按議價規則進行協商議價的,建設單位、停車場經營者不得制定、提高機動車停放服務收費標準。所在地的街道辦事處、鎮人民***應當對協商過程進行指導和協調。價格部門應當對未依法協商議價、擅自制定、提高機動車停放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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