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某某,男,案發前是一名婚紗攝影師。2019年7月,黃某某通過微信交友功能,與境外一女子"琪姐"(化名)結識。隨著聊天次數增多,兩人關系更加熟悉,"琪姐"提出,讓黃某某利用在某軍港附近海灘,從事婚紗攝影的便利,使用***照相器材、手機等,遠景拍攝軍港周邊停泊的軍艦,并發送給她。拿到照片后,"琪姐"會給黃某某提供不菲的報酬。
黃某接受了這個提議。并于2019年7月至2020年5月間,以每周2到3次的頻率,累計拍攝達90余次,其中涉及軍港軍艦照片384張。黃某某將拍攝的照片,通過共用網盤、群組共享等方式發送給境外人員"琪姐",共收取對方提供的報酬,人民幣4萬余元。為了避免暴露自己,黃某某還采用欺騙、金錢引誘等方式,委托他人為自己拍攝該軍港附近海灣全景。
經鑒定,涉案照片除了數量巨大,照片內容涉及絕密級秘密3項,機密級秘密2項。據相關媒體4月16日報道,最終,黃某某因犯為境外刺探、非法提供國家秘密罪被判處有期徒刑十四年,并被剝奪政治權利五年,此外,并處沒收個人財產人民幣四萬元。
黃某某作為接受過多年教育的成年人,保密意識淡薄,知法犯法。在明知對方是境外人士,并且不安好心,妄圖替國外不法分子,竊取國家軍事秘密的前提下,為滿足個人的貪心,賺取不義之財,利用工作之便,為對方拍攝照片。根本原因,是其缺乏法律素質和愛國意識,才釀成大禍。不僅讓家里的親人和身邊的朋友蒙羞,也親手毀掉了自己的前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