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關于訴訟是指什么意思很多朋友都還不太明白,不知道是什么意思,那么今天我就來為大家分享一下關于訴訟是什么意思是什么的相關知識,文章篇幅可能較長,還望大家耐心閱讀,希望本篇文章對各位有所幫助!
訴訟是當事人通過向具有管轄權的法院起訴另一方當事人解決糾紛的形式。
訴訟一詞,在外國有多種詞語表達方式,如拉丁文的processus,英文的process、procedure、proceedings、suit、lawsuit,德文的prozess等,其最初的含義是發展和向前推進的意思,用在法律上,也就是指一個案件的發展過程。又特指法院主持下按照法定程序審理案件的過程。
基本概念:
訴訟,指糾紛當事人通過向具有管轄權的法院起訴另一方當事人解決糾紛的形式。是一種法律行動,分為民事和刑事兩類,前者原訴人是受害者當事人,因為有未可解決的爭議,所以訴諸法律。后者涉及刑事犯罪,由***當局控告疑犯。
中國大陸的訴訟程序一般實行兩審終審制度(注意用詞變化,兩審不等于二審),分為一審和二審,但部分案件實行一審終審。
起訴是依法向法院提出訴訟,請求法院對特定案件進行審判的行為。刑事案件的起訴,在于請求法院通過審判對被告人定罪判刑,民事訴訟的提起,在于請求法院通過審判解決爭議,要求對方承擔相應責任,作出或禁止作出一定行為。
訴訟是指國家審判機關即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規定,在當事人和其他訴訟參與人的參加下,依法解決訟爭的活動。
訴,是指告訴、申訴、控告意思和行為。訟,是法律行為,訟是指要由人民法院裁決的法律行為。
《民事訴訟法》規定的訴訟程序:
第一審程序:
人民法院決定開庭審判后,應當依法進行下列工作:
1、確定合議庭的組成人員。對公訴案件的審判,一般都應依法由審判員或者由審判員和人民陪審員組成合議庭進行,并依法確定1人為審判長。在確定合議庭組成人員時,還應確定書記員人選。
2、將人民檢察院的起訴書副本至遲在開庭10日以前送達被告人。對于被告人沒有委托辯護人的,告知被告人可以委托辯護人,或者在必要的時候指定承擔法律援助義務的律師為其提供辯護。
3、將開庭的時間、地點在開庭3日以前通知人民檢察院,人民法院審判公訴案件,人民檢察院應當派員出席法庭。對于適用簡易程序的法庭審判,人民檢察院可以不派員出席法庭。
4、傳喚當事人,通知辯護人、訴訟代理人、證人、鑒定人和翻譯人員,傳票和通知書至遲在開庭3日以前送達。
5、公開審判的案件,在開庭3日以前先期公布案由、被告人姓名、開庭時間和地點。
法庭辯論應當在審判長的主持下,按照下列順序進行:
1、公訴人發言;
2、被害人及其訴訟代理人發言;
3、被告人自行辯護;
4、辯護人辯護;
5、控辯雙方進行辯論。
擴展資料:
二審程序是對一審程序的救濟程序。若是不服一審裁判結果,可以上訴。這里需要注意區別,一審法院下的判決書還是裁定書?判決書與裁定書的書寫格式、寫法和署名,與判決書基本相同。
判決書與裁定書的區別:
1、上訴期不同,判決書的上訴期是15天,裁定書的上訴期是10天。時間的起算時間為收到之日起算。
2、裁定書上訴不用繳納訴訟費,而判決書上訴需要預交訴訟費。
3、在一個案件中,發生法律效力并被執行的判決只有一個,而發生法律效力的裁定可以有若干個。
4、判決一般解決案件的實體問題,而裁定解決程序問題。
5、判決必須用書面形式表現出來,而裁定既可用書面形式,又可用口頭形式。口頭裁定作出后,記入筆錄即可。
參考資料來源:
百度百科-訴訟(司法程序)
百度百科-第一審程序
本文到此結束,如果可以幫助到大家,還望關注本站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