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不是因為國內某明星惹出的代孕事件,可能大家還大都不理解代孕是怎么回事,不明白它到底是一種什么技術,其實它說白了就是借腹生子,就是俗稱的“找個肚子生孩子”。
在以前,有些不能生育的女人,會同意或要求丈夫同別的女人發生兩性關系生下孩子,然后把孩子抱過來當成自己的孩子養,但隨著醫療技術的進步,現在有生育能力的女人也可以把與丈夫同房后形成的受精卵從體內取出來放入別的女人的子宮中,或者自己的卵子取出來和丈夫的***進行體外授精,或者將自己的卵子取出后與捐獻者或***庫中選取的***授精,然后把受精卵胚胎放入別的女人的子宮中,讓別的女人代為懷孕生產。
現在的“代孕”一詞,指的就是這種行為。概括起來就是有生育能力的女人因為不想生孩子,讓別的女人代替自己生下還有自己基因的手段。它一般是通過金錢交易,把自己的卵子(與某男***結合)形成的受精卵放入其他女性子宮中,讓其他女性代替自己孕育并生產的行為。不過這種技術脫離了人類一直以來在生殖繁衍中***與卵子結合并著床孕育的正常程序,其受精、著床和孕育都冒著一定的風險的,而且比較容易出現技術偏差,所以通過這種手段生下來的孩子是否健康的風險還是比較大的,近些年國內也已經出現多例類似的因鬧上法庭被報道的事件。
代孕可以讓某些女人免去體內受精、妊娠和分娩的過程,只通過金錢交易就獲得攜帶自己基因的孩子,這種手段也可以說是某些因疾病或年齡等原因不能生育的女人的福音,然而也有很多具備生育能力的女人,因為只顧追名逐利,或者喜歡不勞而獲,或者不想經歷妊娠和分娩的痛苦、或者不想因為妊娠影響身材和皮膚等,而去做讓別的女人代孕的事情。
代孕事件中基本都包含了金錢交易行為,女雇主與代孕女人存在雇傭關系,可以看作一種買賣,但并非所有的買賣都是合理的與合法的,代孕這種行為在很多國家都不被允許,在我國也是如此,因為她會助長某些女人自私自利,逃避責任的思想,也挑戰了傳統的女性生育中包含的受精、妊娠、分娩環節的親子互動和血緣紐帶的正常方式,所以既不被社會倫理認同,也不被國家法律允許。
但是在崇尚無底限自由的“燈塔國”,通過代孕手段讓別人生下自己的孩子,卻是被允許的,所以才有某明星找人在美國待院生下兩個孩子的事件,然而據另一圈內女士早先的爆料,這種現象在其圈內可能很普遍。
這也是由于有社會需求,所以代孕才會在我國形成一條地下產業鏈,由于見不得光并且涉及個人隱私,所以大家對代孕都比較陌生。
對某些女人來說,為了追名逐利、或不想經歷懷孕和分娩的感受和影響,從而放棄做女人應該有的權利、感受、責任和義務,生下一個沒有經過你的十月懷胎和一朝分娩的過程的孩子,這樣做真的值得嗎?和孩子相處的時候又是什么樣的感覺呢?
然而,隨著醫療技術的進步和社會的發展,代孕現象很可能會越來越多,因為人類和人類社會的發展終將會離生命的動物性越來越遠,人類的社會倫理也將不斷受到新技術和新事物的挑戰,未來人類的生育和繁衍過程,很可能會通過想擺脫人類生理供養的智能“人工子宮”來完成,甚至會進入工廠化制造的發展階段,不過如今人類還并未到達那個階段。
雖然代孕現象已經出現了,在某些國家也被允許,但是某些女性只為了節省10個月的妊娠階段,或不想經歷懷孕和分娩的感受而選擇代孕,很明顯是自私的表現,國家法律上也并未同意其可以這樣做,雖然渠道上可能有去國外選擇代孕的漏洞,但其做法對其孩子來說也是一種未盡到應盡責任的行為,不符合現階段女性和為人母者應有的社會價值觀。您說呢,朋友?歡迎下面聊一聊噢!參考資料:《中國青年報》1月20日文章《代孕、棄養,法律難容!道德難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