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份,湖州的葉先生在超市買了一把水壺。前幾天,水壺突然炸開,把家里的老人燙傷了。
湖州長興縣長海路上有家蘇杭時代購物中心,葉先生說,水壺是4月份在這里買的,花了20多,具體數字記不清了。水壺品牌叫玉晶,壺身是玻璃的,蓋子是塑料的,現在水壺碎成了好幾塊。
葉先生:“用過的,以前正常使用過兩三次,但是不經常用,這個月9號,我丈母娘拿出來用,當時這個水壺炸了,我丈母娘兩條腿都燙傷了,她把水燒好了放在那邊,涼了等了一會兒,去刷碗了,估計過了半個小時回來,把這個水倒了大概幾秒鐘,然后就突然炸開了。”
葉先生說,當時他們不在家,事發過程是丈母娘告訴他們的。老人被燙傷的部位在左腿前側和右腿大腿前側,正在住院治療。
在蘇杭時代購物中心,工作人員拿來一把新的水壺,壺身下方貼著合格證,晶質玻璃、品名叫“冷水壺”,廠家是河南玉晶玻璃器皿有限公司。
壺內有一張紙,寫著“在盛熱水前,請將少量熱水放入壺中均勻搖晃,對壺進行均勻預熱,倒空后加入熱飲、冷熱兩宜,0度到70度”。
湖州蘇杭時代購物中心長興店盛店長:“他拿過來的商品我看過,是(在)我們這里買的,第一時間他拿過來,我拿了同款去看,里面有標識是0到70度,水放進去不會有安全隱患,但是拿過來這個水壺,我不確定,顧客使用是不是,按規定水溫使用的,但是她產生燙傷,正常70度以內的水,不會產生這么嚴重的燙傷的。”
葉先生:“他現在又說70度的水燙不傷,這不可能的,因為我們問過醫生,他說70度的水,絕對燙得成這副樣子,他們現在就不承認這個事情。”
葉先生不認可盛店長的說法,他覺得是水壺的質量有問題,要求賠償醫藥費和誤工費等,共一萬塊錢。盛店長表示,這件事情他做不了主,要跟經銷商談。
玉晶水壺湖州經銷商余先生:“我跟工廠也溝通過,工廠他說不可能這么多,如果不行讓他走司法程序好了,反正東西都是合格的,比方說我買了東西,我在放,溫度,放多少溫度放進去,他說了算啊,又沒證據又沒證人,東西既然漏了,超市是我的客戶,他肯定來找超市,超市肯定要找我們,如果錢少的話,我們作為經銷商,就把這個場子給圓了,事情發生在他身上,他肯定也不好受,我們也不希望這個事情發生,在我承受范圍內的醫藥費,我肯定要承(擔),兩千塊錢左右。”
葉先生不同意經銷商的方案。他說,醫藥費目前已經花了3000多塊錢,他還想給對方提個建議,賣水壺的時候,再送個溫度計。
來源:1818黃金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