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
***總書記在十九屆中央紀委五次全會上強調,要用好“四種形態”,懲前毖后、治病救人,綜合發揮懲治震懾、懲戒挽救、教育警醒的功效。全會工作報告要求,堅持懲前毖后、治病救人方針。然而有的對這一方針認識不深、執行不實,“救人”意識不強,“治病”辦法不多;有的把握不好“懲前”與“毖后”的辯證關系,重“查處”輕“治病”,重“懲戒”輕“教育”,一處了之、不聞不問,甚至一個處分定終身;有的把握不好政策策略,對“四種形態”不敢用、不會用,運用起來不精準;有的不善于做思想政治工作,做工作只是為了“撬開嘴”、拿證據,不是為了“治病救人”等等。
懲前毖后、治病救人是我們黨的一貫方針,也是我們黨加強自身建設的歷史經驗。***同志指出:“要以科學的態度來分析批判過去的壞東西,以便使后來的工作慎重些,做得好些。這就是‘懲前毖后’的意思。”“對待思想上的毛病和政治上的毛病,決不能采用魯莽的態度,必須采用‘治病救人’的態度,才是正確有效的***。”***同志強調:“糾正同志的錯誤是為了取得教訓,改進工作,教育同志,也就是說,‘懲前毖后,治病救人’,而不是為了把犯錯誤的同志‘整死’。”***總書記強調:“懲治,治是根本,懲是為了治。要通過加強紀律建設和紀檢工作,管住紀律、看住權力,使干部向高標準努力,不犯或少犯錯誤特別是嚴重錯誤,這才是黨組織對黨員、干部最大的關心和愛護。”“懲前”是為了“毖后”,“治病”是為了“救人”,這是我們黨正確對待和處理犯錯誤同志的科學態度和有效***,也是我們黨政治成熟的重要標志。什么時候這一方針貫徹得好,我們黨就能解決自身問題,黨的事業就興旺發達;什么時候背離了這一方針,就會挫傷黨員干部積極性,黨的事業就遭受重大損失。
紀檢監察工作是執紀執法的過程,也是懲前毖后、治病救人的過程,必須把思想政治工作貫穿始終,做到監督執紀執法到哪里,深入細致的思想政治工作就做到哪里,達到“團結—批評—團結”,教育人、改造人、挽救人的目的。黨的十九大以來,紀檢監察機關始終保持“懲”的力度,積極探索“治”的途徑,充分發揮“救”的效能,深化拓展懲前毖后、治病救人內容內涵和方式***,推動全面從嚴治黨取得歷史性、開創性成就,產生全方位、深層次影響。比如,深化運用“四種形態”,做實做細監督第一職責,用足用好第一種形態,抓早抓小、層層設防、防微杜漸。比如,把思想政治工作擺到更加突出位置、貫穿執紀執法全過程,重理重情、傳道傳情,讓對象相信組織、依靠組織,對“回頭是岸、回頭有岸”有信心、抱希望。比如,堅持嚴管厚愛結合、激勵約束并重,既用嚴格的監督加壓,又以充分的信任加力,實現紀法約束有硬度、批評教育有力度、組織關懷有溫度。
懲前毖后、治病救人方針貫徹得好不好,關系到紀檢監察工作高質量發展效果,考校著紀檢監察干部政治水平和***能力。要深刻認識這一重要方針的政治意義、思想內涵和***論價值,結合實際持續探索抓早抓小、防微杜漸的監督路徑,不斷創新思想政治工作方式***,達到“處理一人、教育一片、治理一域”良好效果,切實增強黨自我凈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能力。要推進“四種形態”常態化制度化,在第一種形態上下更大功夫,充分發揮“四種形態”蘊含的教育警醒、懲戒挽救和懲治震懾功能,貫通做好“懲前毖后”這篇大文章,真正達到“治病救人”的政治效果。要堅持依規依紀依法,把懲前毖后、治病救人方針全面貫徹到監督檢查、審查調查、巡視巡察、追責問責等各項工作中,從嚴從寬處理都要嚴格依規依紀依法,防止從寬處罰無邊、從輕處理無度,最大限度防止干部出問題,最大限度激發干部積極性。(本文刊登于《中國紀檢監察報》2021年3月18日理論周刊第6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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